(一)、學程對象
音樂科技碩士學程面向具有一定音樂知識並希望增進其聲音及電腦音樂計算、設計領域之研究技能及技術背景的學生。雖然不需要特定的學士學位,但希望候選人在相關音樂及電子音樂相關學程領域接受過訓練。學程每班人數以12人為上限。
(二)、本所在職進修班之畢業最低學分為42學分,包括:
1. 專業課程36學分,含:
(1)共同必修四門(12學分):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民族音樂學概論、
音樂田野調查與分析、世界音樂文化。
(2)選修八門(24學分)
2. 碩士論文(6學分)
(三)、畢業前至少修習2門課程(4~6學分),有相關證明者可免修:
1. 音樂科技組須至少修習音樂基礎訓練(樂理)、音響學相關課程。
2. 每一門課程至多申請一次,通過考試得以免修。
(四)、本所學生碩士論文或技術報告必須以本所規定之格式撰寫。
有任何問題請洽 南藝大 陳老師 0919-999-612